发文日期:2017年5月3日
有关县(市、区)、高开区、白沟新城管委会、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保市政科字(2009)5号文件《保定市专利申请补助办法》,保定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现开始受理专利补助申请。结合《关于加快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大对发明专利、PCT和国外授权专利的资助力度,激励专利提质增量的原则,现对《保定市专利申请补助办法》的落实说明如下:
一、资助类别
资助项目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发明专利、PCT及国外授权的专利。
二、资助范围
市各区、高开区及白沟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
三、补助标准
发明专利授权每件补助3千元、PCT及国外授权专利1万元。
四、资助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
(二)省知识产权优势培育企事业单位、保定市重点培育企业、在校生优先。
(三)依照资助申请的先后顺序。
五、申请资助须提交的材料
(一)填写《保定市专利申请资助表》(附件1)一份。申请资助表由保定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统一制作,从保定市科技局网站或专利执法处公共邮箱下载(bdszlc@126.com,密码bdszlc123)。
(二)提交专利证书(PCT登记证书)的复印件。
(三)职务发明专利权(申请)人提交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团登记证副本的复印件(多项申请材料可提供一套);代办人提交专利申请资助人委托证明及本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四)非职务发明专利权(申请)人提交本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在校生提交本人学生证的复印件,代办人提交专利申请资助人委托证明及本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六、资助申请的受理、审批及资助资金的发放
(一)受理时间:2016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二)申请材料由各县(市、区)科技局集中报送市局,电子版发送至bdzlc123@126.com。市科技局按照规定进行审查,符合补助条件的,汇总审核后报局领导复核,复核批示后即行拨付。
(三)专利资助的申请应由第一专利权(申请人)提出。
七、资助金的使用
专利资助金必须专款专用。企事业单位申请到的专利资助金必须用于冲抵相应专利费用开支或用于奖励对该专利做出实质性贡献的发明人。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资助
(一)所提供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
(二)申请表内无专利权(申请)人和代办人签章的。
(三)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有争议的。
(四)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资助的。
(五)资助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资料,凡提供虚假材料或获得资助的项目属于非正常专利申请的,责令其返还所获资助经费,同时予以通报,三年内不再受理其资助申请。涉嫌冒充、假冒他人专利的,依法查处。
联 系 人: 陈旭阳
联系电话:0312-3312076 传真:0312-3312077
附件:1.保定市专利申请补助金申请表
2.汇总表(以单位汇总,限用我认定word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