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2017年4月11 日
为切实解决纳税人反映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优化税收环境和营商环境,全市国税系统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局深化机关作风整顿的决策部署,紧密结合张家口经济、税收发展实际,开展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实施范围
市局和各县、区局同步开展、上下联动、整体推进,利用2017年一年的时间,对全市纳税人反映突出的涉税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全面优化税收环境。
二、行动目标
(一)有效解决突出问题。直面纳税人反映强烈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特别是长期没有得到解决的问题,逐一研究、逐项解决、逐类完善、逐级落实,营造更加良好的税收环境。
(二)全面提升服务水平。向服务水平高、纳税人满意度高的先进地市国税局对标学习,使纳税人在其他市国税局能办到的在我市国税系统不仅能办到,而且办得更好。
(三)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增强国税干部职工为纳税人服务的意识,保持真抓实干、敢于担当的良好状态,践行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工作要求,主动为纳税人排忧解难。
(四)健全完善服务机制。将行之有效的纳税服务措施予以固化,健全完善纳税服务工作机制,推动纳税服务工作持续改进,全市税收环境不断优化。
(五)进一步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力争在全省纳税人满意度调查中进入争先进位,取得较好成绩。
三、整治内容
(一)税收政策落实方面
整治的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扶持企业发展、鼓励创新创业、改善营商环境等方面税收优惠政策落实不够到位、宣传解读不够及时等问题。
重点整治措施:实施“政策大辅导”。即:加强税收政策和办税程序宣传辅导,使纳税人及时、全面、准确地掌握税收政策和涉税事项办理规程,做到应知尽知、应会尽会、应享尽享。一是突出辅导重点。注重结构性减税和税收优惠政策宣传辅导,特别是要把小微企业、高新技术、资源综合利用、促进就业创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优惠政策宣传到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新旧动能转换。对营改增企业,要再开展一轮专项辅导活动,进一步帮助纳税人了解政策、用好政策。二是扩展辅导方式。用好实体纳税人学堂,进一步提高实体纳税人学堂培训辅导的针对性、有效性和覆盖面。建好网上纳税人学堂,积极利用网络课件培训纳税人。大力开展进户辅导工作,对大企业实行高层对话、走访座谈、入户辅导,对“走出去”企业实施高端培训、定制辅导、答疑解惑。三是创新辅导渠道。更新办税指南和涉税事项“二维码”,大力推进税收知识“码上学”。利用宣传册、明白纸、小视频、微动漫等形式,增强宣传辅导效果。扩大微信、微博受众面,精心打造形式新颖、更新及时、内容丰富、可读耐读的门户网站,方便纳税人随时咨询、随时查阅。四是提高辅导水平。利用12366纳税服务支持系统,进一步提高咨询答复的准确性。(纳税服务部门牵头负责,相关部门配合。)
(二)税收执法方面
整治的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一些税务人员执法不够规范、个别单位落实组织收入原则不够严格等问题。同时,严厉打击虚开发票、偷骗税等涉税违法行为。
重点整治措施:实施“执法大督察”“违法大整治”。
“执法大督察”:在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的基础上,对营改增政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开展问效督察,对发票管理、核定征收、出口退税、资本运作等执法高风险领域和税收热点问题开展“调研式”督察,对以前年度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后续督察,切实发挥执法督察查错纠弊的作用。(法规部门牵头负责,相关部门配合。)
“违法大整治”:坚决打击涉税违法行为,有效震慑涉税违法犯罪分子,为优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一是改进稽查方式。认真落实税务稽查规范,进一步健全稽查质效考核评价体系。特别是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建设稽查案源和稽查人员“双名录库”,全面推广应用金税三期稽查“双随机”功能。二是加大稽查力度。继续严厉打击虚开、骗税等税收违法行为,加大发票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开展重点区域专项整治、营改增行业税收风险专项稽查行动,继续保持打击涉税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三是增强稽查威慑。发挥公安派驻联络机制的重要作用,实行“黑名单”管理办法。(稽查部门牵头负责,相关部门配合。)
(三)纳税服务方面
整治的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纳税人办税等候时间有时较长、报送涉税报表资料较多、办税流程较繁琐以及个别窗口单位服务制度落实不到位、服务不够规范等问题。
重点整治措施:实施“服务大改进”。即:在推动服务规范化、办税便利化上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提升服务质效。一是进一步落实首问责任。深入落实涉税事项办理首问责任制,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咨询涉税问题,由第一个接待的税务干部负责直接办理或引导办理。二是进一步优化资料报送。梳理需纳税人报送的报表资料,能取消的取消,能简并的简并。在此基础上实行清单管理,清单内的明确提出报送要求,确保数据准确;清单外的不得随意增设。改进资料报送方式,全面推开出口退税无纸化,推进外出经营管理证明开具电子化。同时,扩大同城通办、全省通办范围。三是进一步推进审批改革。深化行政审批体制改革工作,按要求全面实施清单管理制度。深入推进“五证合一”和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加强税务师行业监管,按要求继续整治“红顶中介”。四是进一步开展联合办税。落实国税地税合作工作规范,通过共建办税厅、共驻政务中心、互设业务窗口、设置通办窗口等措施,实现国税地税“进一家门,办两家事”。与地税局协同管理,联合开展定额核定、简易注销、企业集团调查、外出经营管理,并互认CA证书、强化委托代征。五是进一步强化信用管理。依托信息系统开展纳税信用评价,客观准确地评定纳税人信用级别。开发税银互动支持系统,便利纳税人向银行自动推送信用信息和贷款申请。六是进一步抓好纳税人权益保护。推行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把维护纳税人权益体现在税收执法全过程。完善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建立纳税人轻微涉税违法行为举报“快捷处理通道”。针对全省、市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发现的问题积极整改,并开展好全市纳税人满意度专项调查工作。(纳税服务部门牵头负责,相关部门配合。)
(四)税收信息化方面
整治的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办税系统运行不够稳定、网上办税功能不够健全、操作便捷度不够高等问题。
重点整治措施:实施“办税大提速”。即:根据国务院“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决策部署,依托“云办税厅”和市局门户网站,深入开展“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构建完善的“互联网+税收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和服务体系,逐步实现税收政务服务工作的标准化、平台化、便捷化、协同化,实现“线上线下”服务的互补互促,让纳税人办税更加方便、更有效率。一是拓展网上办税事项。对纳税人常办事项,都要推行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让纳税人多跑网路、少跑马路。扩大电子发票范围,做好部分起征点以上小规模纳税人自开专用发票工作,推进发票代开“线上办理、线下开具”。二是优化网上办税流程。优化简化办税服务事项网上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流程,缩短办理时限,降低办税成本。规范简并纳税人报表资料,凡能通过网络共享复用的资料,不得要求纳税人重复提交;凡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信息,不得要求其他部门重复提供;凡能实现网上办理的事项,不得要求纳税人必须到现场办理。积极推动电子证照、电子签章等在办税服务中的应用。三是创新网上办税手段。全面推行应用预约办税系统。增设自助办税终端,拓展24小时自助办税服务功能。(征管部门牵头负责,相关部门配合。)
四、方法步骤
此次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分5个阶段展开:
(一)动员讨论阶段(2017年2月4日至2月28日)
1.市、县、区局开展以优化营商环境为主题的大讨论,深入学习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改善营商环境作出的决策部署、出台的改革举措,在讨论交流中深化认识、统一思想、明确任务。
2.制定工作方案。市局按照市委、市政府深化机关作风整顿实施方案和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方案,结合国税工作实际,研究制定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二)查摆问题阶段(2017年3月1日至4月15日)
1.深入自查自纠。市、县、区局要敢于亮短揭丑、勇于自我革新,站在对张家口发展负责的高度、对广大纳税人负责的高度,聚焦整治内容,深入开展问题自查,形成问题清单,查找问题根源,主动开展问题自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各县、区局要将问题清单报市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组备案,并在本单位办税服务厅等渠道进行公开,接受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广泛征集排查。市、县、区局要开展以优化营商环境为主题的“意见大征集”活动,通过网上问卷调查、发放征求意见函、召开纳税人座谈会、上门走访等方式,广泛征集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反映的具体税收问题和意见建议。3月15日至3月31,县、区局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关于开展纳税人需求专项调查工作的通知》(税总纳便函〔2017〕43号),依托 “二维码”,通过办税服务厅、网站、微信、QQ群等渠道集中开展纳税人需求调查,广泛征集纳税人的意见建议。结合意见征集情况,全面深入排查梳理近年来纳税人反映突出的涉税问题,特别是反映过多次、协调过多次,仍然没有得到解决的老问题、难问题。对征集、排查出的问题,要拉出清单,明确责任主体和解决时限,能马上解决的马上解决,能部分解决的部分解决,以真解决问题的态度、立行立改的作风,展示通过集中整治打造优良营商环境的决心和信心。
3.分类梳理汇总。市、县、区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组对征集到的具体问题和意见建议进行分类汇总,形成整改任务交办单,明确整改时限和要求,按照属地原则和责任主体,交由机关相关部门和责任单位挂单办理。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7年4月16日至8月31日)
1.专项整治。市、县、区局对党委、政府营商环境整治工作组交办的问题和自查的问题,逐一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形成整治台账,开展限期治理,对问题清单上的问题一项一项整治、一个一个突破、一件一件销号。
2.解决问题。市、县、区局对排查梳理出的问题,特别是纳税人反映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具体问题,采取领导分包、限时办结等方式千方百计加以解决,确保纳税人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3.重点攻坚。对上下协调有难度、纳税人反映比较普遍、社会影响大的难点热点问题,市、县、区局要结合落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和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确定一批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改革目标,实施强力攻坚突破。
(四)建章立制阶段(2017年9月1日至10月31日)
根据营商环境集中整治的经验和成果,借鉴先进市国税局的做法,健全完善与优化营商环境相关的工作制度,巩固和扩大集中整治成效。
(五)总结巩固阶段(2017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
对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深入总结,对集中整治行动中涌现出的典型经验进行总结推广。要对照集中整治目标任务和纳税人需要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一项一项对照检查,对达不到目标要求、整治效果不明显、纳税人不满意的,开展“回头看”、再整治,坚决克服搞形式、走过场,切实保证整治工作成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推动。市局成立深化机关作风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组,由副局长张宝富负责,纳税服务科长白玉斌任组长,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货物和劳务税科、进出口税收管理科、所得税科、收入规划核算科、纳税服务科、征管科、监察室、大企业税收管理科、稽查局、信息中心等相关部门的人员为成员。具体负责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的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各县、区局也要参照省局做法成立相应组织推进机构,迅速开展工作。
(二)集中开展整治。市、县、区局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深化机关作风整顿的重点,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谋划推动,分管负责同志具体组织实施,把相关责任目标落实到有关部门和责任人。市局要充分发挥好表率带头作用,在抓好市局机关整治行动的同时,做好全市国税系统整治行动的指导推动工作。
(三)营造浓厚氛围。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形成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的强大舆论声势。充分发挥网站、信息简报、深化机关作风纪律整顿活动专报和各种媒体的作用,对上汇报工作,对外广泛宣传,对下交流指导,积极展示营商环境集中整治工作成果,及时反映活动开展中的经验做法。要树立和宣传先进典型,根据统一部署曝光反面典型,发挥示范引领和警示教育作用。
(四)强化督查问责。市、县、区局要将营商环境集中整治情况纳入日常督导检查范围,强化对重点部门和窗口单位的的督查力度,采取抽查、复查、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动真碰硬、严督实考。对问题查找不深入、问题解决不到位的部门和单位,启动调查、通报、问责程序。
(五)抓好工作统筹。要加强对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的工作调度,建立情况通报机制。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组要加强与深化机关作风整顿办公室其他工作组的沟通协调和密切配合,更好地推动工作开展。各成员单位要紧密配合、协调联动,切实形成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