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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支持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
颁布日期:2012-04-11    文件号: 冀国税发[2012]59    颁发单位: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加入收藏夹

发文日期:2012.4.11  

各市国家税务局:

为贯彻落实省领导批示精神,充分发挥税收对经济的调节作用,加快我省“一产抓特色、二产抓提升、三产抓拓展”经济发展战略的实施,促进我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升省域经济的整体实力和综合竞争力,根据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和国税部门工作职责,结合我省产业体系现状,省局研究制定出支持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

一、 充分认识税收优惠政策对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作用

税收优惠政策体现国家的产业发展方针,能够良性引导投资方向,促进产业升级、优化生产力布局,在当前我省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建设经济强省、和谐河北为目标背景下,税收优惠政策对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导向作用愈发凸显。在现阶段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的杠杆调节作用优化社会资源配置,为自主创新助力、为产业升级引路、为环境保护护航、为“三农”问题减压,对我省稳增长、控物价、调结构、抓创新、惠民生、促和谐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国税部门作为国家宏观经济调控的重要职能部门,要明确指导思想,充分认识税收优惠政策对促进和拉动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认真落实各项税收政策,支持和促进我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努力实现全省经济社会更好更快更大发展。

二、 全面梳理各项税收政策,主力省域经济科学发展

为充分发挥税收调控经济的职能作用,全面落实、合理运用税收政策,对现行的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进行了梳理整合,将促进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分为:促进自主创新,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倡导节能减排,引导企业可持续发展;支持新兴产业,创建经济发展新增长极;支持企业重组,整合企业资源优势互补;扶持特定行业,调节优化社会资源配置;鼓励“走出去”,拓展企业生存发展空间;六个大类,把政策导向与引导科学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形成了《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促进省域经济发展的主要税收优惠规定》(见附件)。各级国税部门要通过多种宣传方式让企业知晓,引导企业用好、用活、用足政策,加快我省产业结构调整步伐,积极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三、 建立优惠政策执行情况考核评价体系,认真落实各项税收政策。

各级国税部门要结合省局统一部署,制定实施方案,增强税收政策服务于经济发展的大局意识,着力落实各项税收政策,努力做到应抵尽抵、应退尽退、应减尽减、应免尽免,不折不扣的足额兑现各项税收政策,使企业切实得到实惠。

在政策的执行过程中,省局相关处室将深入开展跟踪调研,了解政策实施效果,并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合理需求对相关意见进行修改完善。省局还将强化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定期对各级国税部门的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考评,确保税收政策落实到位。

四、 大力优化纳税服务,营造和谐税收环境

省局将采取多种措施,加强税务机关效能建设,全面提高办事效率。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拓展平台功能,完成财务报表采集、互联网缴税、移动办税等功能的开发,切身降低企业办税成本;优化办税服务,深化办税服务厅规范化建设,扩大“城乡同办”推行范围和“一窗通办”业务范围,深化国地税联合办税,进一步优化办税流程,加快出口退税审核、审批速度,全面推行“免填单”服务,切实减轻企业办税负担;推行重点企业定点联系制度,对重点企业施行重点服务和直接监管,提供水源分析、纳税评估、风险防控等“量身定制”的个性化服务,帮助企业发行内控缺陷与税收风险的关系,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税务风险管理体系,提高企业对税务风险的自我防空能力,切实提高企业满意度。

各级国税部门要牢固树立“以税收促发展,以发展惠民生”的理念,在做好日常税法宣传辅导和咨询服务的同时,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稽查,大力整治税收秩序,为省域经济健康快速发展提供良好的税收环境。

附件: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促进省域经济发展的主要税收优惠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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