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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税务总局 中国证监会关于延续实施沪港、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和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颁布日期:2023-08-21    文件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中国证监会公告2023年第23号    颁发单位: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中国证监会     【加入收藏夹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中国证监会关于延续实施沪港、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和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24W税务信息网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中国证监会公告2023年第23号24W税务信息网
发布时间:2023-08-21 24W税务信息网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23-08-2124W税务信息网
现就延续实施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以下简称沪港通)、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以下简称深港通)以及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以下简称基金互认)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公告如下:24W税务信息网

  一、对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和通过基金互认买卖香港基金份额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24W税务信息网

  二、本公告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24W税务信息网

  特此公告。24W税务信息网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中国证监会24W税务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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