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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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将对出口退税管理相关系统进行整合升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暂停办理业务的范围及时间
自2020年11月17日0时至2020年11月29日24时,全省各级税务机关的办税场所、所有互联网出口退税远程申报系统暂停受理出口退(免)税申报及证明业务。其中“退运补税证明”业务在2020年11月17日至2020年11月20日期间可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
二、恢复办理业务时间安排
自2020年11月30日上午8:30起,全省各级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含进驻政务中心及其他部门的办税场所)等办税场所恢复出口退(免)税相关业务办理。
自2020年11月30日0时起,纳税人可选择河北省电子税务局、出口退税离线申报工具、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三种方式在线办理出口退(免)税相关业务。河北省电子税务局为纳税人提供出口退(免)税企业资格信息报告、出口退(免)税申报、证明开具、出口退税信息查询等56项功能。
三、业务办理提醒
(一)请纳税人妥善安排业务办理时间,避开暂停办理业务时段,提前或延后办理出口退(免)税相关业务,避免系统升级对办理业务带来影响。
(二)请广大纳税人及时关注河北省税务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和各办税服务厅通知通告,税务机关将通过以上渠道发布相关通告消息,推送操作指引、常见问题答疑等辅导资料。
(三)为帮助广大纳税人掌握网上出口退(免)税相关业务的操作方法,税务部门将举办培训辅导课程,请广大纳税人积极参加出口退税管理相关系统整合升级的培训辅导。
(四)系统升级停办出口退(免)税相关业务期间,广大纳税人如有疑问,请咨询主管税务机关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86112366涉税软件服务热线。
(五)出口退(免)税相关业务恢复办理初期,请广大纳税人合理安排时间,错峰办理涉税事项,避免出现拥堵、办理时间过长等情况。
感谢广大纳税人长期以来对税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我们将尽最大努力减少对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的影响。对于系统升级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
2020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