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增值税汇总纳税企业申报问题。
6月份增值税汇总纳税企业申报时出现问题的原因:1、实际审批的增值税汇总纳税企业的识别号和金三系统内分支机构的纳税人识别号不符。2、分支机构没有在金三系统内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导致无法进行汇总申报。3、汇总纳税企业录入分支机构信息不全,少了部分分支机构信息。
二、个体双定户在金三系统办理申报和停业的问题。
省局有2万余户未进行批扣处理,需等金三系统升级后解决。前台办税厅暂不要接收个体双定户有营改增应税劳务的申报业务。
个体双定户在季末申请下一季度停业时,办税厅操作人员一定要提前进行本季度申报,避免金三系统在做应申报统计时仍包含停业纳税人,影响整体申报率。
三、“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在金三系统中进行优惠备案的问题。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营改增”试点纳税人优惠备案工作自5月1日执行,涉及优惠备案的纳税人需重新在金三系统中做有效期起为5月1日的优惠备案,否则会出现申报错误。
“营改增”试点纳税人的优惠备案可以登录“云办税厅”办理。
四、外出经营企业在经营地预缴0.2%企业所得税,回机构所在地进行预缴税款抵顶的问题。
外出经营企业在经营地预缴0.2%企业所得税,回机构所在地进行预缴税款抵顶时,因金三系统无此项校验功能,前台操作人员要认真审核预缴金额,防止出现申报差错。
五、定额发票的验旧的问题。
由于定额发票没有填开日期,凡是使用定额发票的纳税人必须按月进行发票使用情况的申报和验旧工作,以实际使用的金额和当期实现的无票收入作为纳税申报金额。
纳税人可登录“云办税厅”进行定额发票验旧。
六、旅游企业景点门票的使用问题。
部分旅游景点企业未申请印制新的国税监制发票的,对于月销售额3万元以上(季销售额9万元以上)的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增值税发票;对于月销售额3万元以下(季销售额9万元以下)的可使用通用机打B版发票和手工E版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