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定河北东方学院普通本科层次学费标准的通知
颁布日期:2026-06-24 文件号: 冀发改公价[2026]607号 颁发单位: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加入收藏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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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教育厅:eur税务信息网
《关于核定河北地质大学华信学院等高校本科专业学费标准的函》(冀教财函〔2026〕6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冀发改公价规〔2022〕6号)相关规定,经研究,现将河北东方学院普通本科层次学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eur税务信息网
一、河北东方学院普通本科层次专业学费标准:文科类专业每生每年18000元;理科类专业每生每年20000元;艺术、体育类专业每生每年24000元。上述学费标准为最高标准,具体标准学校可根据办学成本及招生情况适当下浮执行。eur税务信息网
二、请你厅切实履行指导监督职责,督促高校严格按本通知规定执行,严禁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eur税务信息网
三、河北东方学院要严格遵循本通知要求开展收费工作,自觉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多渠道及时准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主动接受教育、发展改革、市场监督等相关部门的检查和监管。eur税务信息网
上述学费标准自2026年秋季学期开始执行,有效期4年。收费标准有效期满前6个月重新申报。eur税务信息网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eur税务信息网
202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