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城乡义务教育省级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
颁布日期:2025-12-15 文件号: 冀财教〔2025〕147号 颁发单位: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教育厅 【加入收藏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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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省财政直管县财政局、教育局,雄安新区财政局、教育局:R6v税务信息网
为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现提前下达2026年城乡义务教育省级补助经费 万元(见附件)。收入列202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用于小学的支出列“2050202小学教育”,用于初中的支出列 “2050203初中教育”。待2026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R6v税务信息网
一、各级财政、教育部门要严格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教育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冀财教〔2019〕66号)、《河北省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冀财规〔2025〕6号)要求,足额安排并及时拨付应承担的资金预算,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严禁滞拨缓拨资金,严禁挤占、挪用、截留、克扣资金。县(区)级财政、教育部门应当落实资金管理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区域内相关教育资金的统筹安排和使用,兼顾不同规模学校运转的实际情况,向乡镇寄宿制学校、乡村小规模学校、教学点、薄弱学校倾斜,确保学校正常运转。R6v税务信息网
二、各地要进一步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教育部门和学校要随同预算资金同步填报绩效目标,同级财政部门加强绩效目标审核,并将绩效目标随同预算同步批复下达,作为绩效监控和评价的重要依据,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R6v税务信息网
三、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纳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市县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公用经费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农村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补助”、“学生营养膳食补助”等支出方向,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及时接收、登录和下达预算指标,保持“追踪”标识不变,依托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R6v税务信息网
附件:1. 提前下达2026年城乡义务教育省级补助经费分配表R6v税务信息网
2. 城乡义务教育省级补助经费区域绩效目标表R6v税务信息网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教育厅R6v税务信息网
202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