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预算的通知
颁布日期:2025-12-05 文件号: 冀财教〔2025〕110号 颁发单位: 河北省财政厅 【加入收藏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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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市、省财政直管县财政局,雄安新区财政局:Ks2税务信息网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25〕241号),现提前下达你市(县)2026年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预算 万元。(收入列202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用于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管理和保护。金额等信息详见附件。Ks2税务信息网
请按照《财政部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印发<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4号)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Ks2税务信息网
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各级财政部门要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Ks2税务信息网
请进一步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主管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要随同预算资金同步填报绩效目标,同级财政部门加强绩效目标审核,并将绩效目标随同预算同步批复下达,作为绩效监控和评价的重要依据,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Ks2税务信息网
附件:1. 提前下达2026年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分配表(国家代表性项目)Ks2税务信息网
2. 提前下达2026年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分配表(非遗传承人补助)Ks2税务信息网
3. 提前下达2026年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绩效目标表Ks2税务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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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