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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颁布日期:2025-09-10    文件号: 冀财农〔2025〕87号    颁发单位: 河北省财政厅     【加入收藏夹
14X税务信息网
有关市、省财政直管县财政局:14X税务信息网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防汛救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支持受灾脱贫地区积极应对洪涝灾害影响,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结合全省易地搬迁贷款余额和年度还款情况,省级从年初预留的规划内的易地扶贫搬迁中央贴息补助资金中,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衔接资金,资金规模详见附件)。该项资金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列“1100231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305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同时,对资金使用管理提出如下要求:14X税务信息网
  一、切实管好用好衔接资金。落实中共河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应对洪涝灾害影响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若干措施>的通知》(冀农办〔2025〕12号)、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衔接资金项目管理积极应对洪涝灾害工作的通知》(冀农财字〔2025〕16号)等文件要求,本次下达的衔接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方向)重点用于支持今年遭受严重洪涝灾害的脱贫县开展生产自救、实施产业项目、弥补受灾损失,加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要严格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关于<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财农〔2023〕4号)和《河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冀财农〔2023〕34号)等制度要求管好用好衔接资金,严格执行公告公示制度,切实保障好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14X税务信息网
  二、加快资金项目组织实施。本次下达的衔接资金要尽快落实到具体项目,要督促行业部门加强项目论证选择和组织实施,加快工作节奏,抢抓施工季节,尽快发挥出财政资金效益,确保完成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底线任务。14X税务信息网
  三、落实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有关要求。此次下达的中央衔接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市县财政部门要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将资金分解落实到单位和具体项目时,对资金来源既包含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又包含地方对应安排资金的,应在预算指标文件、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和登录预算指标。要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14X税务信息网
  附件: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分市、县下发)14X税务信息网
  河北省财政厅14X税务信息网
  2025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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