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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中国境内担任董事或高层管理职务无住所个人计算个人所得税适用公式的批复(此文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5号 提出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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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07-08-31 08:44:00
信息简介: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担任中国境内董事或高层管理职务的外籍个人计算个人所得税适用公式问题的请示》(青地税发[2006]132号)收悉。批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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