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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QFII和RQFII取得中国境内的股票等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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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4-10-31 11:51:22
信息简介: 发文日期:2014年10月31日   经国务院批准,从2014年11月17日起,对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简称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简称RQFII)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票等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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