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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消防安全工程总公司所属企业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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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00-09-05 15:09:00
信息简介: 山东、陕西、湖南、河南、天津、内蒙古、上海、四川、广西、吉林、宁复、青海、湖北、河北、云南、江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厦门、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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