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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贵州省人民政府驻京办事处收购贵州大厦用于办公的房产免征契税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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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05-12-14 08:09:00
信息简介: 朝阳区财政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贵州省人民政府驻京办事处收购贵州大厦用于办公的房产免征契税的通知》(财税[2005]14l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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