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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企业出租卫星通讯线路所取得的收入征税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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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1998-11-12 10:22:00
信息简介:   近期, 一些地区询问,外国公司将其所拥有的国际通讯卫星等通讯线路租给我国用户使用,其所取得的收入是否征税,要求总局进一步明确。经研究,现明确如下: 外国公司、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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