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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对房管部门经租的居民住房暂缓征收房产税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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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1987-12-01 08:58:00
信息简介:   为了有利于房租改革和照顾房管部门经租的居民住房目前收取租金偏低的实际情况,经研究确定:从1988年1月1日起,对房管部门经徂的居民住房,在房租调改革之前收取租金偏低的,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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