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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天津 上海 浙江试行申报出口退税免予提供纸质出口收汇核销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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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07-08-03 08:34:00
信息简介: 天津、上海、浙江省(市)国家税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上海、浙江省(市)分局:   近期,天津、上海、浙江三省(市)来文要求对实行\"出口收汇核销网上报审系统\"的出口企业开展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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