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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所属企业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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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02-01-29 10:56:00
信息简介: 北京、上海、天津、辽宁、江苏、广东、湖北、浙江、陕西、山东、福建、广西、河南、江西、四川、安徽、海南、贵州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厦门、宁波市国家税务局,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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