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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民政部关于出国人员在港工作期间办理结婚登记所需证件、证明问题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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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05-11-04 15:13:00
信息简介: 江苏省民政厅: 你厅《关于出国人员所需证件、证明的请示》(苏民福〔2005〕4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你省南通籍公民潘正明于2003年获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律博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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