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司法部关于修改《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联营管理办法》的决定
提示信息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标题: 司法部关于修改《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联营管理办法》的决定
查看权限: 需要 [VIP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2012-11-30 09:09:00
信息简介: 发文时间:2012.11.29   《司法部关于修改〈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联营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12年11月20日司法部部务会议审议通

 

网站简介  │  招聘信息  │  会员注册  │  网站律师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2003-2012           CopyRightAll Rights Reserved             中华税务信息网                冀ICP备1500096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