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控制面板 > 查看信息
提示信息
如您有用户名密码请,点击这里进行登陆;如没有用户名密码请 点击这里 进行注册。

标题: 国家计委、司法部关于暂由各地制定律师服务收费临时标准的通知
查看权限: 需要 [VIP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2000-04-04 13:48:10
信息简介: 发文时间:2000.4.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局(委员会)、司法厅: 最近,湖南等省物价、司法行政部门来函,要求在国家制定的律师服务收费标准下达之前,暂由省按照国家计委、司法

 

网站简介  │  招聘信息  │  会员注册  │  网站律师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2003-2012           CopyRightAll Rights Reserved             中华税务信息网                冀ICP备1500096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