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控制面板 > 查看信息
提示信息
如您有用户名密码请,点击这里进行登陆;如没有用户名密码请 点击这里 进行注册。

标题: 国家计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信息产业部办公厅关于对手机不得收取注册登记费问题的复函
查看权限: 需要 [VIP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2000-04-04 15:03:06
信息简介: 发文时间:2000.4.4贵州省物价局: 你局《关于对移动电话可否收取注册登记费问题的请示》(黔价呈[2000]3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一、按照国家计委、财政部、

 

网站简介  │  招聘信息  │  会员注册  │  网站律师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2003-2012           CopyRightAll Rights Reserved             中华税务信息网                冀ICP备1500096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