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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对〈关于有些省、市、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小轿车销售网点执照和证明是否有效的请示〉的答复》是否继续有效问题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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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1997-08-27 00:00:00
信息简介: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京工商文字[1997]136号请示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目前, 国家关于小轿车销售管理的规定没有改变 ,因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关于有些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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