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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经销无合法进口证明零部件组装的商品如何认定其中零部件销货款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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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02-08-21 00:00:00
信息简介: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关于蒂森电梯有限公司经销无合法进口证明商品如何认定销货款问题的请示》(苏工商[2002]第103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对于利用进口零部件和国产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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