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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国务院《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龄津贴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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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1991-12-31 00:00:00
信息简介: 国务院决定,从1992年1月起,适当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龄津贴标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这次调整工龄津贴标准的范围是实行结构工资制度的机关、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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