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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公告 2006年 第11号关于发布固体废物鉴别导则(试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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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06-03-09 10:05:00
信息简介: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加强固体废物的环境管理,现发布《固体废物鉴别导则》(试行)。本鉴别导则自2006年4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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