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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受托人是否要将处理委托事务所取得的利益转移给委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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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1999-10-21 00:00:00
信息简介:  受托人应当将自己因处理委托事务而取得的各种利益及时转交给委托人。这是受托人的义务。这里所说的"取得的财产"包括取得的金钱、实物,以及金钱与实物所生的孳息,以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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