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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政府部门从事修理修配应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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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1999-01-05 00:00:00
信息简介: 近日,某县国税局稽查人员在检查中发现,一些企业的公斤秤等设备损坏,维修都是在县技术监督部门内进行。技术监督部门以收款收据方式收取维修劳务费,并以其是行政事业单位为由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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