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对国家征用收回的房地产是否征收土地增值税问题
提示信息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标题: 对国家征用收回的房地产是否征收土地增值税问题
查看权限: 需要 [VIP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2001-05-22 10:26:00
信息简介: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二款规定: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有时,政府在搞城市规划建设以及国家在进行重点建设时,需要向一些单位或个人征用房

 

网站简介  │  招聘信息  │  会员注册  │  网站律师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2003-2012           CopyRightAll Rights Reserved             中华税务信息网                冀ICP备1500096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