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所得税收入分享体制改革后,办理变更登记企业的纳税地点
提示信息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标题: 所得税收入分享体制改革后,办理变更登记企业的纳税地点
查看权限: 需要 [VIP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2004-04-07 09:06:00
信息简介: 46.所得税收入分享体制改革后,办理变更登记企业的纳税地点 自2002年1月1日起,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仍由原征收机关负责征收管理。

 

网站简介  │  招聘信息  │  会员注册  │  网站律师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2003-2012           CopyRightAll Rights Reserved             中华税务信息网                冀ICP备1500096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