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控制面板 > 查看信息
提示信息
如您有用户名密码请,点击这里进行登陆;如没有用户名密码请 点击这里 进行注册。

标题: 征收管理――纳税年度问题
查看权限: 需要 [VIP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2001-12-28 09:59:00
信息简介: 1.条例第四条所称的纳税年度,是指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的中间开业,或者由于合并、关闭等原因,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12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

 

网站简介  │  招聘信息  │  会员注册  │  网站律师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2003-2012           CopyRightAll Rights Reserved             中华税务信息网                冀ICP备1500096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