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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将开发房屋转为自用是否缴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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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1-07-12 09:17:00
信息简介: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的部分房地产转为企业自用,如果产权未发生转移,不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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