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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各类学校自用的房产,可否免征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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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1-07-06 09:14:00
信息简介: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1986」财税地字第8号的规定,企业办的各类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可以比照由国家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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