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部署关于印发《关于在我国海洋开采石油(天然气)进口物资免征进口税收的暂行规定》和《关于在我国陆上特定地区开采石油(天然气)进口物资免征进口税收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提示信息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标题: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部署关于印发《关于在我国海洋开采石油(天然气)进口物资免征进口税收的暂行规定》和《关于在我国陆上特定地区开采石油(天然气)进口物资免征进口税收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查看权限: 需要 [VIP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2001-12-21 16:27:00
信息简介: 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联煤 层气有限责任公司,国土资源部:   根据国务院已批准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清理2000

 

网站简介  │  招聘信息  │  会员注册  │  网站律师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2003-2012           CopyRightAll Rights Reserved             中华税务信息网                冀ICP备1500096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