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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进出口经管权的生产企业自营(委托)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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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1997-05-20 14:50:00
信息简介:   为推进外贸体制改革,扩大生产企业自营(委托)出口,根据《国务院关于对生 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代理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国发 [1997]8号)精神,特通知如下: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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