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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为什么要对国家机关、军事单位、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承受的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军事设施的,免征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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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00-07-08 00:00:00
信息简介: 根据国务院关于规范税制、严格控制减免税的精神、新条例对公有制单位恢复征收契税,保留对于国家机关、军事单位、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承受的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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