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控制面板 > 查看信息
提示信息
如您有用户名密码请,点击这里进行登陆;如没有用户名密码请 点击这里 进行注册。

标题: 同一人成立的两个公司之间土地权属转移是否征契税
查看权限: 需要 [VIP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2015-02-06 14:03:25
信息简介:   同一自然人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和一人有限公司之间土地权属无偿划转不征收契税。  依据:《关于企业改制重组若干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75号)第七条规定:企业改制

 

网站简介  │  招聘信息  │  会员注册  │  网站律师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2003-2012           CopyRightAll Rights Reserved             中华税务信息网                冀ICP备1500096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