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控制面板 > 查看信息
提示信息
如您有用户名密码请,点击这里进行登陆;如没有用户名密码请 点击这里 进行注册。

标题: 土地由政府拍卖取得的补偿是否缴纳营业税和土地增值税
查看权限: 需要 [VIP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2011-05-24 10:47:00
信息简介:   问:土地拍卖时,政府与竞拍人约定,竞买人需对原土地使用权人的土地取得成本及地上建筑物及构筑物给予补偿,请问获得补偿的一方是否符合政府收回土地取得补偿收入不缴纳营业税

 

网站简介  │  招聘信息  │  会员注册  │  网站律师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2003-2012           CopyRightAll Rights Reserved             中华税务信息网                冀ICP备1500096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