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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重新核定发售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量的规定--重新核定发售数量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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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04-05-14 09:13:00
信息简介: 2.3.6 重新核定发售增值税专用发票数 量的规定 2.3.6.1 重新核定发售数量的标准 1.对新办企业且被认定为临时一般纳税人的,主管国税机关每次可以发售其3本以下手写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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