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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被投资企业注销后,投资方收到的相当于留存收益的部分,是否要交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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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9-06-17 06:46:27
信息简介: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 五、投资企业撤回或减少投资的税务处理   投资企业从被投资企业撤回或减少投资,其取得的资产中,相当于初始出资的部分,应确认为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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