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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老、少、边、穷”地区的新办企业和遇有严重自然灾害的企业可享受哪些减免所得税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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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00-04-28 00:00:00
信息简介:  在国家确定的革命老根据地、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地区、贫困地区新办的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可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3年。  企业遇有风、火、水、震等严重自然灾害者,经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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