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保险业营业税纳税辅导――应税劳务发生地与纳税地点
提示信息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标题: 保险业营业税纳税辅导――应税劳务发生地与纳税地点
查看权限: 需要 [VIP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2001-02-27 09:42:00
信息简介: 保险业的应税劳务发生地暂时也定为其机构所在地 一、境内保险机构的纳税地点为保险公司机构所在地。 二、境外保险机构在我国境内承保保险业务的纳税地点。 1.在境

 

网站简介  │  招聘信息  │  会员注册  │  网站律师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2003-2012           CopyRightAll Rights Reserved             中华税务信息网                冀ICP备1500096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