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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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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01-01-15 00:00:00
信息简介: 1.扩大征税范围 凡在我国境内的土地(除农业用地外)都是土地使用税的纳税对象,税名改为“土地使用税”。 2.税额调整 土地使用税改革将其单位税额调整如下: 1.大城市每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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