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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特殊房产的征免规定--企业办的各类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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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04-08-17 09:13:00
信息简介: 1.6.8 企业办的各类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   企业办的各类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可以比照由国家财政部 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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