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特殊房产的征免规定--无租使用其他单位的房产
提示信息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标题: 特殊房产的征免规定--无租使用其他单位的房产
查看权限: 需要 [VIP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2004-08-18 09:11:00
信息简介: 1.6.9 无租使用其他单位的房产   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应由使用 人代缴纳房产税。

 

网站简介  │  招聘信息  │  会员注册  │  网站律师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2003-2012           CopyRightAll Rights Reserved             中华税务信息网                冀ICP备1500096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