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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危险房屋和超过使用年限的房屋是否征缴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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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00-09-04 00:00:00
信息简介:  对毁损严重,不能居住的房屋和危险房屋,经有关部门鉴定,在停止使用后,可免征房产税。 对超过使用年限继续使用的房产,仍应据其帐面记录的房产原值按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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