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个人从单位取得住房、电脑、汽车等实物所得,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提示信息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标题: 个人从单位取得住房、电脑、汽车等实物所得,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查看权限: 需要 [VIP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2005-06-28 10:11:00
信息简介: 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从单位取得的实物所得,如住房、电脑、汽车等,属于工资、薪金所得,应按照购买住房、电脑、汽车的实际支出金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另外,个人参加

 

网站简介  │  招聘信息  │  会员注册  │  网站律师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2003-2012           CopyRightAll Rights Reserved             中华税务信息网                冀ICP备1500096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