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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铜原料进口增值税先征后返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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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04-07-29 16:29:00
信息简介: 发文日期:2004年3月18日   发文字号:财税[2004]10号 海关总署:   根据国务院领导的批示精神,为支持我国大中型铜冶炼企业,促进我国铜冶炼工业的健康发展,对重点铜企业自2004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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