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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企业向国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是否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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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05-27 09:15:44
信息简介: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行为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9号)第三条规定, 纳税人向国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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