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控制面板 > 查看信息
提示信息
如您有用户名密码请,点击这里进行登陆;如没有用户名密码请 点击这里 进行注册。

标题: 保险企业无赔偿奖励业务的增值税处理
查看权限: 需要 [VIP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2018-11-08 07:32:50
信息简介: 保险公司收取保费50万元并开具增值税发票,合同生效一年后未发生赔付,保险公司返给投保人20万。现在,保险公司要求投保人(个人)就这20万元返还款开具发票,请问:保险公司返给投保人

 

网站简介  │  招聘信息  │  会员注册  │  网站律师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2003-2012           CopyRightAll Rights Reserved             中华税务信息网                冀ICP备15000966号-1